公告日期:2020-02-24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72062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为:2020 年-2022 年,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股东回报及公司运营需要相结合,不存在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公司股票发行当年所实现的净利润和发行前一年末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不存在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三、《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主要内容为:(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促发条件;(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三)相关约束机制。该预案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该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使公司的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大幅提高,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
件,但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和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积极应对行业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友达:
周鑫发:
徐浩: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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