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24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72062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制订本章程。
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无 新增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集中存管。
公告编号:2020-013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的报酬事项; 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本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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