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2066 证券简称:汇源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汇源印刷包装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汇源印刷包装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重大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机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权利;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一)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不足 30%的重大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批;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 10%的重大交易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
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万元。
董事会行使职权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长
第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推动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各项内部制度;
(五)《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七条 董事长有权审批公司发生的部分交易。《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除外。如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董事长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董事长在其职责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的行为。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九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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