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6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72068 证券简称:五星传奇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五星传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人民币 500 万元,期限 2 年,具体贷款情况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的授信/借款合同为准, 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基于该笔授信,公司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并授权董事长任春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委托保证合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且公司将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公司董事任春雨、胡小鹿、曾海若自愿为公司的上述授信业务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就反担保事宜签订《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
公告编号:2023-002
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任春雨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北辛安和平街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胡小鹿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金都杭城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曾海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沿海赛洛城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关联方自愿为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
公告编号:2023-002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因该交易不涉及定价问题,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人民币 500 万元,期限 2 年,具体贷款情况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的授信/借款合同为准, 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基于该笔授信,公司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并授权董事长任春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委托保证合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且公司将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公司董事任春雨、胡小鹿、曾海若自愿为公司的上述授信业务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就反担保事宜签订《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反担保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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