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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4 17:11:21 股吧网页版
智信信息: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2076 证券简称:智信信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智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0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智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智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事宜进行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该做好相关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5-021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会违反《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第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坚持如下原则: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告编号:2025-021

(三)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九条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第十条 公司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应当依据公开披露且仍在六个月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并应当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额分配情形。
公司在审议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已披露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其分配金额应当不超过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可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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