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5
证券代码:872083 证券简称:昱祥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南昱祥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昱祥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昱祥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职责,以及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规范监事会运行机制,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监事职责。
第六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单位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 检查公司财务;
(四)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五)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六) 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级别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出具意见;
(七)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八)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九)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以防止可能面临的风险。
第十条 监事会不应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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