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5
证券代码:872083 证券简称:昱祥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南昱祥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昱祥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昱祥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制定本规则,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以及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公司章程》附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摘要;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 在《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九)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拥有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方面的权限如下:
(一)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0%以下比例的对外投资(其中购买股票、期货、债券、基金和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风险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25%);
上述对外投资的类型包括:法律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