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14
公告编号:2018-082
证券代码:872087 证券简称:天士营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信-天士力医药营销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
2018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11月13日发出的《关于对国信-天士力医药营销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20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信-天士力医药营销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应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三、公司应该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根据《无异议函》要求,按照《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8-082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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