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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15:50:05 股吧网页版
蒂艾斯:关于大连蒂艾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关于大连蒂艾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报告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大连蒂艾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210A016929号
大连蒂艾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大连蒂艾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蒂艾斯公司”)委托,对后附的蒂艾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大连蒂艾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蒂艾斯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蒂艾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蒂艾斯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蒂艾斯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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