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2100 证券简称:宏基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仍未能聘请到审计机构,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未能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股票挂牌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对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不计入作出决定的期限。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公告编号:2023-031
台披露公司股票停牌公告。为了尽早披露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停牌期间,公司努力推进 2022 年年度报告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聘请到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 2022 年度审计,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按股转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存在强制停牌事项,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丘女士
联系电话:0753-7872100
邮箱:283046775@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南沙(蕉岭)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二)券商联系人:持续督导专员
联系电话:0571-87652652
邮箱:zhangyn@cts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
六、 其他说明
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导致股票停牌及股票终止挂牌风险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并关注投资风险。
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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