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2102 证券简称:中苏科技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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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健全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的
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董事会拟定、决定公司投资和资产处置等方案,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审议批准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和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不足 50%。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10%以上但不足 50%,且超过 300 万元未到达 1500 万元的。
(二)对外担保
审议批准除《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三)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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