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872104 证券简称:ST 康泰旅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海南康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 日以专人送出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繁华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海南程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恒大海花岛旅游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海洋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项目联营业务提供
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目前业务市场发展要求,为了更好打造旅游产品与开拓市场,为公司注入更多优质旅游资源,康泰旅游控股子公司海南云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程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程泰”)与恒大海花岛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海花岛”)签署合作协议。为了在海南程泰与恒大海花岛双方原合作基础上注入更多的旅游资源,优质的旅游元素,更高效益推广销售海花岛旅游产品,给游客带来丰富旅游体验,海南程泰引进海南海洋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进行项目联营。
2.海洋公司与海南程泰按照联营项目利润 50%:50%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联营项目利润以双方确认的联营项目利润计算表为依据;市场推广奖励全部充值到海南程泰对应消费账户,应分配给海洋公司的市场推广奖励,在联营项目清算后5 个工作日内由海南程泰支付给海洋公司。海南程泰在该联营项目上产生现金流应优先用于支付海洋公司向恒大海花岛支付的预存产品款,海南程泰返还该款项
的时间不晚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每逾期一日,海南程泰按照延迟支付金额
的万分之五向海洋公司支付滞纳金。
3.康泰旅游为海南程泰恒大海花岛联营项目向海洋公司提供担保,即当海南程泰未按照协议第三条第 2 款“乙丙双方按照联营项目利润 50%:50%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联营项目利润以双方确认的联营项目利润计算表为依据”和第 4 款“乙方在该联营项目上产生现金流应优先用于支付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预存产品
款,乙方返还该款项的时间不晚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每逾期一日,乙方按
照延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所约定内容履约时”,由康泰旅游代为清偿。海洋公司和康泰旅游另行签署担保协议。
4、以上项目预计金额 1400 万元,康泰旅游担保 14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海南康泰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海洋旅游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印尼狮子航空有限公司签署项目联营协议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1.为了在印尼狮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狮航”)与海南康泰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航投”)双方原合作基础上注入更多的旅游资源,优质的旅游元素,更高效益推广销售航线机票及印尼入境旅游产品,给游客带来丰富旅游体验,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康泰航投特引进海洋公司进行项目联营。
2.在权益分配方面,海洋公司与康泰航投按照联营项目利润 50%:50%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联营项目利润以双方确认的联营项目利润计算表为依据;应分配给海洋公司的航线包机收益在联营项目清算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康泰航投支付给海洋公司。康泰航投在该联营项目上产生现金流应优先用于返还海洋公司向印尼
狮航支付的包机款,康泰航投返还该款项的时间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每逾期一日,康泰航投按照延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海洋公司支付滞纳金。
3.康泰旅游为康泰航投印尼狮航联营项目向海洋公司提供担保,即当康泰航投未按照协议第三条第 2 款“乙丙双方按照联营项目利润 50%:50%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联营项目利润以双方确认的联营项目利润计算表为依据”和第 4 款“乙方在该联营项目上产生现金流应优先用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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