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荣飞科技
NEEQ: 872111
南京荣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赵如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力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飞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6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19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4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1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总经办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荣飞科技、本公司或股份公司 指 南京荣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光谷威视 指 南京光谷威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广州金控 指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隆之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荣达飞 指 南京荣达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科达科技 指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司法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锦天城 指 锦天城律师(上海)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南京荣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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