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2111 证券简称:荣飞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南京荣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詹磊、董凯华律师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11 荣飞科技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詹磊、董凯华律师
(七)会议地点
南京荣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度
报告摘要。详见公司 于 4 月 25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为:
2024-006、2024-007)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决定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做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4 月 25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 《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为:2024-01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赵如荣、邵力斌(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7,6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详见公司于 4 月 25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12)
(十)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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