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2111 证券简称:ST 荣飞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南京荣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本章程。 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京荣飞科技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南京荣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
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作出回购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作出回购
股份的决议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债 股份的决议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债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 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 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 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
法院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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