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1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72115 证券简称:天泰志远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天泰志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5%,可转让时
间为2019年7月16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本次解除 尚未解
股股东、 本次解除
序 股东姓名 事、高级 本次解限售 限售股数 除限售
实际控制 限售登记
号 或名称 管理人员 原因 占公司总 的股票
人或其一 股票数量
任职情况 股本比例 数量
致行动人
C离职董
事、监事、
1 王家华 否 否 35,000 0.27% 0
高级管理人
员解除限售
D自愿限售
2 曹志伟 否 否 21,000 0.16% 0
解除限售
D自愿限售
3 周立杰 否 否 54,000 0.42% 0
解除限售
合计 - 110,000 0.85% 0
公告编号:2019-028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1、解限依据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公司于2017年3月定向发行88万股普通股股票,并于2017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根据认购对象与公司签订的《购买北京天泰志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之“附件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人作出如下自愿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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