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2115 证券简称:天泰志远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天泰志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实施日起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变更相应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对比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28,698,939.84 0 28,698,939.84 0.00%
负债合计 3,287,723.84 0 3,287,723.84 0.00%
未分配利润 8,867,586.92 0 8,867,586.92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411,216.00 0 25,411,216.00 0.00%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 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