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7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72118 证券简称:俊股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俊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7日,山西汇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程科技”)与钟幸华及公司签署《山西汇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钟幸华关于广州俊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汇程科技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钟幸华持有俊股股份的19,000,000股限售股份,占俊股股份总股本的95%,转让价格为0.10元/股。由于标的股份解限期限较长,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在目标股份全部过户至汇程科技名下之前,钟幸华自愿将其持有的俊股股份19,000,000股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给汇程科技行使。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2023年9月27日,汇程科技与钟幸华、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9,000,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数的
95.0000%)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给乙方行使。
为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利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行使依据目标公司届时有效的《章程》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提案权、诉讼权及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
公告编号:2023-036
相关的其他委托、表决权利等全部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委托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接收目标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召集、召开、出席目标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2) 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知情权等权利,并签署会议记录及决议等文件;
(3) 了解、查阅目标公司的运营、业务、客户、财务、员工等各种相关信息;
(4) 行使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表决权及其他权利。
2、甲方将就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将就目标公司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与乙方保持一致意见,因此针对每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等行使股东权利事项,甲方将不再出具具体的《授权委托
书》。
4、如果在委托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因任何原因无法实现,双方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委托书,以确保乙方可继续实现本委托协议委托之目的。
5、在委托期限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解除或变更对乙方的上述授权,亦不得对表决权委托的股份进行任何形式的减持或向第三方设定质押等担保义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协议所述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将表决权委托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止。
第三条 免责与补偿
1、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应就其行使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而被要求对其他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本协议生效之前的任何责任或作出任何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补偿。
2、如有证据表明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或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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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第三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声明、承诺和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其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及其他所有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其将签署和履行的文件的完全权利和必要授权。
2、甲方声明、承诺与保证其现为目标公司持股股东,乙方就甲方股份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的行为,签署的一切文件均视为甲方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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