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3 16:14:42 股吧网页版
俊股股份: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公告[2025-03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2118 证券简称:俊股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俊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董事白月祥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董事寇妍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董事刘刚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董事刘珊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董事王一真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

公告编号:2025-036

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监事武帅朝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监事谢朦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董薇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董事长白月祥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 7 月 3 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总经理寇妍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董事会
聘任产生新任总经理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珊女士递交的辞
任报告,自董事会聘任产生新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武帅朝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公告编号:2025-036

2025 年 7 月 3 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