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10:11 股吧网页版
华联电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2122 证券简称:华联电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 表无影响。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
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 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
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

公告编号:2025-014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的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 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公告编号:2025-014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要调整数。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