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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20:08:38 股吧网页版
大业堂: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2126 证券简称:大业堂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大业堂教育培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26 大业堂 2020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郭振伟律师和徐颖文律师。(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3),《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4)。
(二)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四)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结 2019 年实际经营状况、分析市场竞争态势、展望未来发展目标之后,基于公司存量业务及各业务单元、业务人员对 2020 年经营业绩期望数量化后,提出 2020 年财务预算计划。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2019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九)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发展需求,保证公司更加良好的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十)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发展需求,保证公司更加良好的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发展需求,保证公司更加良好的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要求,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发展需求,保证公司更加良好的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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