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2127 证券简称:清铧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清铧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清铧茶业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清铧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 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的规定,制订《福建清铧茶业股份有限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福建清铧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 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 有限公司;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登记。 监督管理局登记,并取得统一信用代码
为 91350111764066384K 的营业执照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
人和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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