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2131 证券简称:南大智慧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 23-00112 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就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其他应收款”及“十、(五)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所示,与南大智慧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关联方南京智慧城市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城市产业园”)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占用南大智慧资金
10,028.32 万元(不含资金占用利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智慧城市产业
园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 3,057.22 万元。南大智慧未及时按规定就上述关联方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审计报告日,智慧城市产业园尚未归还上述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南大智慧202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是否完整,以及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存货”所示,南大智慧存货期末余额为 4,702.13万元,包括南大智慧上期采购的一套定制教育软件,金额为 513.36 万元。南大智慧上期采购的一套定制教育软件,金额为 2,072.00 万元,于本期销售出库1,558.64 万元。截止至 2023 年末,部分销售款尚未收回,未收回金额为 498.00
公告编号:2024-014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款项已经收回。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南大智慧在尚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下,账面结存大额存货的合理性,以及上述存货价值的公允性。
二、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3,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2、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表示理解。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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