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6:26:21 股吧网页版
南大智慧:关于对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4]第 23-00002 号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或“南大智慧”)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
[2024]第 23-00112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其他应收款”及“十、(五)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所示,与南大智慧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关联方南京智慧城市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城市产业园”)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占用南大智慧资金 10,028.32 万元(不含资金占用利息),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智慧城市产业园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 3,057.22 万元。南大智慧未及
时按规定就上述关联方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审计报告日,智慧城市产业园尚未归还上述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南大智慧 202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是否完整,以及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存货”所示,南大智慧存货期末余额为 4,702.13 万元,包
括南大智慧上期采购的一套定制教育软件,金额为 513.36 万元。南大智慧上期采购的一套定
制教育软件,金额为 2,072.00 万元,于本期销售出库 1,558.64 万元。截止至 2023 年末,部分
销售款尚未收回,未收回金额为 498.00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款项已经收回。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南大智慧在尚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下,账面结存大额存货的合理性,以及上述存货价值的公允性。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
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