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2131 证券简称:南大智慧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8 日收到股东南京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江北高新”)与南京通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银投资”)
的通知,上述主体于 2024 年 1 月 8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江北高新拟通
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 2,572,000股转让给通银投资,转让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份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双方向全国股转公司递交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相关申请材料,2024 年 2月 27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南大智慧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
确认函》(股转函〔2024〕292 号),确认函有效期截止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含
当日),若有效期截止日为法定休假日,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一交易日为有效期截止日。申请人未在有效期内办理过户的,须重新申请。
截至披露日,确认函有效期已到期,股份过户手续尚未完成,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终止。目前,江北高新与通银投资仍在继续磋商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