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2131 证券简称:南大智慧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旻、洪浩、宁雅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李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洪浩 董监高 总经理
宁雅俊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5-00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南京智慧城市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产业园”)非经营性占用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智慧”)资金
75,393,22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51.72%;2023 年 1 月至 2 月,
智慧产业园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945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0.2%。对于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南大智慧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旻、总经理洪浩、财务负责人宁雅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大智慧采取责令改正,对李旻、洪浩、宁雅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天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1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司董监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购买智慧产业园投资建设的南大智慧城市产业园项目中三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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