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东莞市兆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概述
为真实反映东莞市兆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期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8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因响应政府的“蓝天保卫战”政策,我们园区将淘汰2台燃煤锅炉,公司对上述两台燃煤锅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10,410,220.87元。
三、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2018年末,公司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为10,410,220.87元。
公告编号:2019-018
四、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0,410,220.87元。
五、审议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0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0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
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该议案已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兆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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