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2
证券代码:872142 证券简称:秀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秀域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秀域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范北京秀域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 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公司股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
份奖励给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司收购其股份的。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活动 司债券;(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议。公司依照第十九条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公司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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