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2143 证券简称:宽惠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宽惠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上海宽惠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上海宽惠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本办法项下对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决策授权,均不得超越《公司章程》赋予股东会、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任何依据本办法进行的决策,若其事项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应机构审议。
第三条 投资
公告编号:2025-031
1、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单项金额或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进行的同类型交易累计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股东会审议。
单项金额或在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公司追加投资累计投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含)的,由董事长决定。
2、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单项投资金额或年度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低于 50%,并且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部分应报送股东会批准。
单项投资金额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含)的,由董事长决定。
3、公司闲置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操作。
第四条 商务合同
1、公司对外签署合同的标的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上述金额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对外签署合同的标的不足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由总经理决定。
上述商务合同不含购买原材料,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所签订的合同。
第五条 银行借款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依法可以发放贷款的其他机构借款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低于 50%,并且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部分应报送股东会批准。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依法可以发放贷款的其他机构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下的借贷事项,由总经理决定。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审查标准、审批权限与程序、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执行。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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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中的决策权限不适用于对外担保事项。
第七条 资产抵押或质押
抵押或质押行为应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资产抵押或质押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前述金额的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资产处置
公司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债权和股权投资以及知识产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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