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码 2023-007
证券代码:872144 证券简称:精一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借款情况
(一) 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向自然人彭超达提供借款 100 万元,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永军代彭超达偿还本金 100 万元,2023 年 4 月 12 日,彭
超达偿还公司利息 667 元。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对
外借款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借款方基本情况
名称:彭超达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田庄村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彭超达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借款利率月息千分之四,按期
归还本息。借款金额为 98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止。
四、 对外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借款用于彭超达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
公司对外借款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将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五、 备案文件目录
(一)《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借款协议。
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