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872144 证券简称:精一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热源节能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限公司(简称:晔创节能)
租入厂房和设备,租赁期为 1 年,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厂房 6000 平米,租金 480,000 元/年
(大写:肆拾捌万元),6 台设备 58,000 元/年(大写:伍万捌千元)。租赁费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在本合同签订 5 日内付清;剩余租金在每季度开始前 5日内付清。租赁到期前,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赁、继续租赁期限;甲方的厂房和设备出售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因业务转型需要,公司关联方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将自有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2020421944.7;申请日:2020 年 3 月 28 日 );专利
类型为:实行新型专利(专利号:201621453078.X;申请日:2016 年 12 月 28日);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202022883710.7;申请日:2020 年 12
月 5 日)三项专利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0 元许可使用。
同时,本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为不可撤销的长期许可,即从本合同约定许可之日起至专利权保护期届满的整个期限,且以最后一件专利的到期日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方高永军先生、郭芹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新兴工业园区风雅大街北段路西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新兴工业园区风雅大街北段路西
注册资本:4,000,000 元
主营业务: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质、天然气、液化气、节能设备生产;相关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转的项目,经相关部们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高永军
控股股东:高永军
实际控制人:高永军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永军为关联方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自然人
姓名:郭芹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郭芹持有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北晔创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方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将自有专利许可给公司使用;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租的 6 台设备的采购价格为
1,240,420.75 元,已折旧金额为 368,880.55 元,剩余价值为 871,540.2 元,年折旧
额为 82,694.72 元,现将设备以 58,000 元/年价格出租给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租 6000 ㎡厂房按照 480,000 元/年的价格,根据同城周边租赁市场行情,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租给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租金价格为 80 元㎡/年,以上两项价格较为公允。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定价根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方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202020421944.7;申请日:2020 年 3 月 28 日 );专利类型为:实行新型专利(专
利号:201621453078.X;申请日:2016 年 12 月 28 日);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
专利(专利号 202022883710.7;申请日: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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