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3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2144 证券简称:精一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天津精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高永军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长期
承诺事项的内容 邯郸市晔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晔创科
技”)和高永军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告编号:2023-022
1.晔创科技及晔创科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外,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为他人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精一科技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情形。
2.晔创科技及晔创科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自营、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精一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精一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对于晔创科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晔创科技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及晔创科技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比照前款规定履行与晔创科技相同的不竞争义务。
4.如从第三方获得任何与精一科技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业机会,晔创科技及晔创科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精一科技,晔创科技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晔创科技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形成同业竞争。5. 如 因 国 家 政 策 调 整 等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晔 创 科 技或晔创科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精一科技现在或将来业务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晔创科技及晔创科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按照如下方式消除与精一科技的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公告编号:2023-022
(3)如精一科技有意受让,在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程
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竞争业务优先转让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