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31
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JIANGSULIUDIANLAWFIRM
关于
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六典(证)字(2017)第【001】号
二零一七年四月
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六典(证)字(2017)第【001】号
致: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网进股份”)与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简称“本次挂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业务指引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挂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目录
第一部分引言......1
一、律师声明事项......1
二、释义......2
第二部分正文......4
一、本次挂牌的授权与批准......4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4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条件......5
四、公司的设立......8
五、公司的独立性......11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13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21
八、公司的业务......2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30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42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47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51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51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52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55
十六、公司的税务......61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情况......63
十八、公司劳动人事情况......64
十九、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64
二十、本次挂牌的推荐机构......65
二十一、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65
二十二、本次挂牌的结论性意见......65
第一部分 引言
一、律师声明事项
针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有关事项及本次挂牌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确保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法律问题陈述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内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和公司的有关报告引述。本所律师就该等引述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外,并不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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