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2
证券代码:872147 证券简称:航晨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西安航晨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自然人吴战民、刘宪安、李山、叶蓁、牛艺之、梁英共同设立参股子公司西安远志球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0%;吴战民认缴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刘宪安认缴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李山认缴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叶蓁认缴出资1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5%;牛艺之认缴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梁英认缴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制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49,631,104.19元,期末净资产额为20,988,110.67元。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为24,815,552.10元;净资产额的50%为10,494,055.34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14,889,331.26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交易金额为200,000.00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制度》,该项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长审批即可执行。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对外投资需要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一) 自然人
姓名:吴战民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067基地家属院6117栋301号
(二) 自然人
姓名:刘宪安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19号街坊甲21栋19号
(三) 自然人
姓名:李山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T2号楼4单元704号
(四) 自然人
姓名:叶蓁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52号5-5-7号
(五) 自然人
姓名:牛艺之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88号2号楼1单元902室
(六) 自然人
姓名:梁英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212号101室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远志球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海归楼
经营范围:电机、传感器、精密机械、机电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咨询、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的销售;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出资方式 认缴/实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金额 缴 比例
西安航晨机200,000.00 现金 认缴 20%
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吴战民 100,000.00 现金 认缴 10%
刘宪安 100,000.00 现金 认缴 10%
李山 100,000.00 现金 认缴 10%
叶蓁 150,000.00 现金 认缴 15%
牛艺之 100,000.00 现金 认缴 10%
梁英 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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