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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睿中实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2149 证券简称:睿中实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睿中实业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睿中实业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安全、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中实业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风险投资、非风险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衍生品投资、联营、投资新建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等。
本条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其他风险投资。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非风险投资是指对风险投资之外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
(三)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有预期的投资回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审查

第五条 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公司投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事业部、市场研发部、运营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意见,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其投资方面主要职能如下:
(一)组织对投资项目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并组织对实施过程的控制与监督;
(二)组织对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并进行投资评价与总结;(三)审核项目的财务预算及投资测算,拟定财务决算。
第六条 公司投资评审小组根据公司年度对外投资计划,负责对外投资的审查、论证及评估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核拟投资项目的合法性;
(二)审核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
(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拟投资项目的市场调查报告及市场预测;
(四)审核拟投资项目的成本费用情况及未来收益情况。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

第三章 投资项目的审批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一)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二)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三)低于前款公司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决定。
本条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本条所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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