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9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72150 证券简称:光腾新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佛山光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搬迁事项概述
根据顺德区永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需要,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拟对位于伦教街道办事处永丰工业区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开展搬迁清退工作,全面收回厂房用地推进城市建设。因公司位于永丰工业区二期的厂房(村改地块编号:162)属本次项目搬迁清退范围,公司同意签署相关搬迁补偿协议。
本次搬迁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搬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乙方:佛山光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情况
1、佛山光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厂房权属人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人,房地产权证号为:粤(2015)顺德区不动产权第 1115014403,证
公告编号:2023-002
载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永丰村委会二期工业区,证载用地面积为:4018 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为:1912.1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权利性质为集体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57 年 6月 30 日止。
2、公司同意配合甲方搬迁清退厂房,于 2022 年 9 月 1 日领取补
偿评估报告初稿。
3、公司同意按照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所出具评估报告(编号:信评报字第 C21075410339 号)进行补偿,搬迁补偿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建(构)筑物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总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壹元伍角整(小写:¥15,424,331.50 元)。
4、公司同意于 2022 年 9 月 1 日领取补偿评估报告初稿后在 30
天内签订本协议,则甲方承诺给予公司签约补助款人民币:叁拾壹万肆仟捌佰玖拾贰元陆角叁分(小写:¥314,892.63元)和搬迁补助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壹仟肆佰捌拾肆元陆角肆分(小写:1,511,484.64元)。
5、公司同意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或分次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完60%以上搬迁补偿款时,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注销手续。
(三)搬迁补偿金
本次搬迁的补偿金总额为:壹仟柒佰贰拾伍万零柒佰零捌元柒角柒分(小写:17,250,708.77),具体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公告编号:2023-002
(四)协议生效
经公司签字盖章并经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审核盖章后生效。
三、搬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土地和厂房搬迁是政府主导行为,搬迁的补偿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于 2021 年 09 月在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三洲办事处建设东路 1 号租赁厂房,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四、备查文件
《佛山光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补偿协议书》
佛山光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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