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5 15:56:01 股吧网页版
维真视界: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872154 证券简称:维真视界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维真视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维真视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商业商铺 2层 2016 号,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1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南维真视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商业商铺 2 层 2016 号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商业商铺 2 层 2016 号

注册资本:100 万

主营业务:跨境电商与进出口贸易

法定代表人:贾灿

控股股东:西安维真视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栗永强

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维真视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商业商铺 2 层 2016 号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品牌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美发饰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皮革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酒店管理;医院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电竞赛事策划;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乐器批发;乐器零售;乐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图书出租;图书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设备出租;通讯设备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