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鸡市晨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及主办券商
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开证券作为宝鸡市晨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股份”、“ST 晨光”、“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不适用
2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晨光2020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进行了审计,出具永证审字(2021)第146175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其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事项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9 所述,2018 年 9 月 20 日,晨光股份与自
然人李媛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晨光股份将其持有的宝鸡
市绿光源新能高科有限公司 32.5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李媛媛,转让价
款 20,158,569.48 元,转让价款分 5 年支付,第一年支付转让价款
4,158,569.48 元,第 2 年至第 5 年每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4,000,000.00 元,
2019 年 10 月 7 日晨光股份与自然人李媛媛签订了《延期还款协议》 ,协议
约定,晨光股份同意收购方李媛媛对第一笔付款 4,158,569.48 延期一年,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该笔转让款。截至审计报告日,该股权转让款仍未
支付,我们对晨光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商业实质、股份价格转让的公允性及长期应收款的可回收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事项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 中所述,由于城市规划变更,晨光股份办公生产所在地属于拆迁范围,陕西万隆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泰置业”)有意购买晨光股份位于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兴科路 49 号的房屋、土地等资产,万隆泰置业及其子公司宝鸡市隆泰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泰天瑞房地产”)2019 年累计向晨光股份支付资产转让款
28,150,000.00 元及资金拆借款 31,618,836.27 元,双方未形成有效协议。但
2020 年 5 月 22 日晨光股份与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
简称“土储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收储协议:晨光股份同意土储中心将位于高新以南,高新十二路以西,土地使用面积为 19696.7 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
权剩余年限及地上附着物依法收回,经 2020 年 5 月 11 日第 13 次管委会主任
办公会研究,确定原工业用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及地上附着物价值为人民币
23,058,800.00 元。2020 年拆迁补偿款 23,058,800.00 元已收到,同年本公司直接清偿万隆泰置业 23,058,800.00 元,本公司关联方宝鸡市江荣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为清偿万隆泰置业 20,000,000.00 元,共计清偿万隆泰置业
43,058,800.00 元(隆泰天瑞房地产的款项由万隆泰置业代收)。
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的账务处理,涉及相关资产、负债等报表项目的列报科目及金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适当、充分。
事项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 中所述,2020 年末,预付供应商宝鸡市江荣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期末金额 32,131,873.64 元,预付供应商宝鸡佳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期末金额额 4,237,053.33 元。对上述预付款项业务性质、商业实质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事项四: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 中所述,2019 年 2 月,晨光股份转账支付
给张莹 3,000,000.00 万元,形成其他应收款(张莹)3,000,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仍未作出清偿。对上述往来资金业务性质,我们无
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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