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0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72158 证券简称:中凰国际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中凰国际供应链(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
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方美强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5102 民初 580 号、(2020)粤 51 民终 751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 月 11 日
案号:(2021)粤 5102 执 9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方美强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3 民初 39564 号
公告编号:2021-012
立案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
案号:(2021)粤 0303 执 436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案号:(2021)粤 5102 执 91 号,被告方美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80万元,并还付借款280万元计至2020年4月30日的利息1207733,
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 2%计付;被告方美
林对被告方美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方美强、方美林负担本案受理费 40878 元。
2、案号:(2021)粤 0303 执 4360 号,被告方美强未依据(2020)粤 0303 民初
39564 向胡乐航先生结清借款本金及利息,自 2020 年 11 月起未履行偿还借款本
金义务,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该事项。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该事项,尽量将因此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1-012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
中凰国际供应链(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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