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872161 证券简称:风行测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西风行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1)所
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
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风行测控股份有 限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章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 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整体变更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太原市高新技术开 司)。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在太原市高新技术 开发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
人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40100746032517N】。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 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