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对《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已结合
公司整体规划,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以及公司对市场、研发、生产投入等实际状况。公司拟定 2024 年未分配利润不做分配,滚存入下一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会拟定的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察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拟定的董事薪
公告编号:2025-011
酬方案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当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3、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在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时,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当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4、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当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陶学军 叶鹏 陈侠
202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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