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我们予以认可。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5 年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2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薪酬方
案是参照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的,符合公司的现状,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5、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薪
酬方案是参照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的,符合公司的现状,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6、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审
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团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保持了独立性,未发现其与公司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理,财务信息披露充分、准确、完整,未发现重大错报或遗漏。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执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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