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公告编号:2025-015
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
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
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368,592,847.58 0.00 368,592,847.58 0%
公告编号:2025-015
预计负债 7,982,235.20 -3,864,104.79 4,118,130.41 -48.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34,421.81 3,864,104.79 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