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对《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等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
公告编号:2025-022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授权是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陶学军 叶鹏 陈侠
2025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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