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光谷软件园 C3 栋 11 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武治国
6.会议列席人员:石杰、邓荣华、徐胜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2025年7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现基于对发展规划以及资本市场的研判,公司现拟终止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陶学军、叶鹏、陈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设立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因发展规划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取消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恢复设立监事会。公司取消已制订的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相关的制度,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1)公司取消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人数从 7 人调整为 5 人。
(2)取消设立审计委员会,恢复设立监事会。
(3)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4)调整后的董事会、监事会沿用原届次,剩余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原定任期届满之日(即 2027 年 12 月 18 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陶学军、叶鹏、陈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废止及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取消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并重新设置监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 12 项制度进行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别
1 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2 承诺管理制度 修订
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5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修订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9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10 监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
11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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