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2170 证券简称:盛达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二级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丰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歌农业”)、黑龙江桓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桓伊科技”)因经营需要,分别向郭宏宇女士借款 170 万元、高志刚先生 1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 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人董事长高志刚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高志刚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欧洲新城
关联关系:高志刚持有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3184%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28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郭宏宇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欧洲新城
关联关系:郭宏宇持有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1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方资金拆入利率参考银行贷款成本确定,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丰歌农业、桓伊科技分别向郭宏宇女士借款 170 万元、高志刚
先生 1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系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8
正常业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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