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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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2170 证券简称:盛达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关联方郭宏宇、高志刚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耿庆锋、李硕、蔡渊渊
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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