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2170 证券简称:盛达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任命范亚秋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任命范亚秋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李铁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规定任命范亚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范亚秋,女,柯尔克孜族,198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2015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黑龙江凯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4
年 2 月至今,任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5-006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范亚秋女士于 2019 年 9 月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负责人的任命、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命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阅财务负责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负责人的任命。
四、备查文件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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