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2170 证券简称:盛达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我们予以认可。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5-019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此议案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维帅、李硕、蔡渊渊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