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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5 17:13:38 股吧网页版
绿泉环保: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72171 证券简称:绿泉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并提请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
交易日(2022 年 3 月 11 日)停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一个
月内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系统审查通过时间为准。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宗可卿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若存在异议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宗可卿将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较高者,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异议股东应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即股转系统出具同意公司终止挂牌的书面确认函之日)

公告编号:2022-005

起1个月内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1个月的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较高者,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应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即股转系统出具同意公司终止挂牌的书面确认函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1个月的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股转系统审查,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回购股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 宗可卿

联系电话:0531-83530667

传真:0531-83930922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1602 号

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山东绿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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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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